安溪县高甲戏艺术维护传承中心当选泉州市市级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维护单位

09-02 1020阅读 0评论

7月19日,泉州市文明广电和旅行局发布《关于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项目维护单位名单的告诉》,通过引荐、评定和公示等程序,安溪县高甲戏艺术维护传承中心当选泉州市市级第七批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项目维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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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安溪县高甲戏剧团前身为安溪县艺声高甲戏剧团,兴办于1952年秋,由安溪工农剧社和民主剧社兼并而成。1955年10月,安溪县政府正式建立安溪县高甲戏试验剧团。1967年易名为安溪县赤色战役文工团。1971年末组成为安溪县文艺宣传队。1978年7月,康复安溪县高甲戏剧团建制。2012年4月划转为安溪县高甲戏艺术维护传承中心,2018年获中宣部、文明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颁发的“第七届全国服务农人、服务底层文明建造先进集体”称谓。

《告诉》着重,各县(市、区)文明和旅行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明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明遗产法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辅导、监督各维护单位履行职责,仔细做好市级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项目维护作业,大力宏扬泉州市优异传统文明,尽力推进闽南文明生态维护区建造,打造世界遗产维护使用模范城市,为建造21世纪“海丝名城”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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