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被“双开”

09-02 593阅读 0评论

  9月1日电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音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查询。

  经查,黄敏损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任务,无视中心八项规则精力,违规借用办理和服务目标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委任工作中为别人获取利益并收受资产;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盈利活动,违规借用办理和服务目标钱款;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益的东西,使用职务便当为别人在项目推动、工程承包、企业经营等方面投机,并不合法收受巨额资产。

  黄敏严峻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日子纪律,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纳贿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峻,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置法》等有关规则,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讨并报广东省委同意,决议给予黄敏开除党籍处置;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置;停止其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所涉资产同时移交。

【修改: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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