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给已婚主播转8万被判不交还:爱情赠与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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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给已婚主播转8万 被判不交还

最近,泰州市民鞠某因与主播赵某的感情纠葛,将其告上了法庭。鞠某宣称,在与赵某消灭期间,他曾向对方打赏及转账总计八万余元。现在两人分手,鞠某希望能讨回这笔钱。赵某则表明,这些钱是鞠某在她直播时自愿赠予的,包含直播间直接打赏和特定意义的转账,作为爱意的表达,不该交还。

经查询,法院发现鞠某与赵某消灭时两边均处于已婚状况,这自身就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鞠某虽建议赠与是以保持爱情关系为条件,但法院并不认可这一附条件赠与的说法,以为其不具备合法性根底。

依据《民法典》,赠与是赠与人无偿转让产业给受赠人的行为,一旦完结且无法律规定的吊销景象,不得随意要求返还。法院还指出,从两边的转账记载和谈天内容分析,鞠某转账时并未附加任何条件。因而,赠与完结后,没有正当理由恳求退款是不被支撑的。

终究,泰州海陵法院作出了判决,拒绝了鞠某要求返还赠与金钱的诉讼恳求。

已婚男给已婚主播转8万被判不交还:爱情赠与难追回

已婚男给已婚主播转8万 被判不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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