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级纪检“内鬼”获刑7年 不合法持枪支弹药案宣判

09-13 619阅读 0评论

陈罡,贵州纪检体系的前正厅级官员,因不合法持有枪支5支及弹药732发,于9月12日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承受一审揭露宣判。他被指控犯有纳贿罪、洗钱罪以及不合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法院判定成果显现,陈罡将面对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需交纳总计三十万元人民币的罚金。其违法所得资产及其发生的孳息将被没收并上缴国库,一起,不合法持有的枪支弹药也将由扣押机关处理。

正厅级纪检“内鬼”获刑7年 不合法持枪支弹药案宣判

陈罡生于1964年8月,贵州沿河人士,土家族。他的职业生涯包含担任遵义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纪委书记,以及安顺军分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等职务。2017年起,陈罡担任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及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保存正厅级待遇。两年后,他转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并持续担任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级不变。

2023年8月,陈罡被正式宣告承受查询。四个月后,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查询揭露了陈罡的一系列违纪违法行为,包含违背政治纪律、中心八项规则精力、廉洁纪律及日子纪律,触及收纳贿赂、使用职务之便为别人投机、违规从事盈利活动、违规假贷及收受礼品等。

庭审过程中,法庭承认陈罡在2016至2023年间,使用其在戎行及政府部门的职位便当,为别人在案子处理、企业资质获取等方面供给协助,不合法收取价值超越142万元人民币的资产。此外,他还经过虚拟假贷联系来粉饰50万元纳贿金钱的实在来历,以及不合法持有很多枪支弹药。

法院确定,陈罡的行为严峻违背法令,但考虑到他到案后能照实供述罪过,自动率直大部分未被把握的犯罪事实,并表现出悔罪情绪,加之已交还一切纳贿金钱,因此在量刑时给予了从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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