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系列方针行动促灾后复工复产

09-15 697阅读 0评论

  海口9月15日电(记者 王子谦)记者15日从海南省多个部分得悉,为支撑飓风“摩羯”灾后康复重建和复工复产,海南省出台一系列方针行动。

  海南省展开和变革委员会、海南省营商环境建造厅、海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14日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的七条办法》(简称《办法》),拟定多项复工复产办法。

  《办法》要求,国庆节前完成全省乡镇、村庄、企业“户户通电”,全省在建项目悉数复工、工业园区根本复产。优先支撑受灾市县申报中心预算内出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时间特别国债资金。

  海南省对受灾市县项目在省公共资源买卖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申报招投挂网施行容缺受理准则,开设绿色通道及上门服务。“1对1”辅导契合条件的受灾企业申报大规模设备更新超长时间特别国债,制作业中长时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低息贴息贷款,对受灾的电力、动力、工业制作等设备设备进行改造更新。

  依据《办法》,海南在政府出资要点工程项目和农业乡村基础设备建造范畴大力施行以工代赈。安排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因灾停留大众以及其他低收入劳动力参加工程建造,准时足额发放劳务酬劳,总出资在400万元以下的推行以工代赈项目劳务酬劳发放份额原则上不低于10%。支撑一批农业乡村基础设备项目施行以工代赈,劳务酬劳发放份额不低于30%。

  14日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会同海南省林业局出台支撑飓风“摩羯”灾后康复重建和复工复产九条超常规方针行动。其间提出,2025年3月底前,对契合条件的灾后康复重建项目急需运用土地(含林地)的,经存案后能够先行运用土地。

  在用地用林用海批阅方面,海南优化用地报批要求,简化受灾林木采伐手续。灾后复工复产项目暂时运用海域的,经确定存案后,可先行展开用海活动,同步补办用海手续。此外,还简化了灾后补葺重建项目的批阅程序。

  该方针还对灾后乡村乡民住宅康复、农业康复生产、工业物流业复工复产、旅游业复工复产提出多项超常规保证行动。(完) 【修改: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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