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珊珊为京华城辩解被批反自证有罪 民众党法源争议引哗然

09-18 375阅读 0评论

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及京华城案件,民众党籍民代黄珊珊阐明,柯市府依据“台北市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第25条实施容积奖励措施。民众党认为这一做法与“都市计划法台湾省施行细则”相符。对此,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在16日提出异议,她认为黄珊珊的说法实际上是承认了市政府主动为京华城提供了容积奖励,而且指出台湾省施行细则并不适用于台北市这一“直辖市”。

黄珊珊为京华城辩解被批反自证有罪 民众党法源争议引哗然

游淑慧进一步解释,京华城依据的是“都市计划法”第24条,即由业者自行提出计划和细部规划,市政府和台北市都委会的角色仅是审查并批准这些方案。然而,黄珊珊引用“台北市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第25条来解释此事,无意间透露了市政府在积极授予京华城容积奖励,并协助其调整都市计划,这不仅使公务员处境艰难,也相当于自我确认了不当行为。

游淑慧还提到,民众党尝试利用“都市计划法台湾省施行细则”第34条之2,即非都更项目的容积奖励上限为法定容积的20%,来为京华城寻求解脱。但她指出,这种做法基于错误的法律依据,与威京集团8月29日的声明内容惊人相似,两者说法一致,不禁令人质疑是否存在某种默契。

与此同时,民进党台北市议员简舒培批评民众党盲目支持柯文哲,指责整个党派似乎忽视了法律常识。简舒培强调,台北市作为“直辖市”,与台湾省的情况不同,试图将台湾省的施行细则应用到台北市身上,只会暴露民众党对于法规理解的不足。

此事件反映出不同政治立场对于京华城案处理方式的争议,以及对于适用法规理解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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