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此类救助试点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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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部署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我省厦门、泉州和宁德福安入选其中。试点工作意在推动各地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这一举措,不仅是社会救助领域的一次新尝试,更反映了社会救助领域的新突破。

当前,社会救助正在从满足保障型需求向满足发展型需求转变。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保障水平水涨船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困难群众的需求层次也在不断提升,已经不满足于温饱的基础性需求,而对日常生活的心理关怀、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与生活本领、增强自身的社会融入能力等改善性需求,渴望得到帮扶。

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有望通过创新参与方式来实现多元多赢。从多元来说,试点举措不再局限于政府与被帮扶对象,而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撬动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引导带动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主体提供志愿服务。从多赢来说,试点举措不仅可以显著提高对帮扶对象的帮扶质量,而且能够为社会组织的成长提供更多空间。

实际上,我省社会救助领域探索服务创新由来已久,产生的经验和做法如今正被横向打通、纵向贯穿、富集使用。比如,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要求以被帮扶对象为中心,针对他们的救助需求反向制定救助方案,从而进行靶向服务。经过多年创新实践,我省仍在逐步完善省级层面的低收入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可以实现与多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有效利用了大数据要素创新进行精准帮扶。

再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要求统筹运用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资料显示,自2013年起,晋江市就开展以帮就业、帮就医、帮就学、帮安居和扶贫困、扶老幼、扶伤残、扶志气为主要内容的“四帮四扶”工程,每年重点帮扶200~300户困难家庭纾难解困;2021年,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通知》,次年又在全省确立了11个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在长期社会救助工作中因创新而累积了发展经验。

就此而言,按照要求部署,我省立足实际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必将进一步探索出政策措施和有效路径,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陈尹荔 郑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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