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引发丧命事端逃逸,法院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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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原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闯祸案子。据悉,案子中的被告周某在横穿马路时闯红灯,与骑电动车的林某相撞,导致林某摔倒在地,随后被一辆正常行进的小轿车碾压。林某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事端发生后,周某挑选逃离现场。

行人闯红灯引发丧命事端逃逸,法院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

依据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周某在人行横道上闯红灯通行,是导致此次事端的首要原因,需负首要职责;林某因驾驭电动自行车时超速行进,负非必须职责。至于小轿车司机刘某,因为他在绿灯正常行进,未违背交通规则,事端中无需承当职责。

法院经过审理确定,周某的行为构成交通闯祸罪,且在事发后敏捷逃离现场,归于法令规定的“交通闯祸后逃逸”,这是法定的加剧处分情节。但是,周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照实告知了案情,契合自首条件,依法能够从轻处分。终究,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此次案子再次提示广阔大众,恪守交通规则不仅是对自己担任,更是对别人生命安全的尊重。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或许引发严重后果,而闯祸逃逸更将面对严峻的法令赏罚。经过这起案子,咱们看到法令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办,也期望更多的人在日常日子中能做到文明出行,爱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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