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绝缺斤短两!聊城发布提示劝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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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电子计价秤出售和运用行为提示劝诫书

  各有关经营者、集贸商场主办者,广阔顾客:

  为进一步规范商场计量行为,构建诚笃守信、公平公平的商场计量次序,实在保护顾客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施行细则》《集贸商场计量监督办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电子计价秤的出售和运用行为提示劝诫如下:

  一、用于交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归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用未经检定、超越检定周期或许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用于交易结算,不得损坏其准确度,不得运用具有做弊功用的电子计价秤施行计量做弊,危害顾客利益。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具有计量做弊功用的电子计价秤,不得供给计量做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出售外观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

  三、经营者要对运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外观检查,不得运用外观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要装备契合国家规范的电子计价秤。电子计价秤应当契合以下要求:

  (一)铭牌上应清楚标明制造厂称号、秤的称号、规范(类型)、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等信息。

  (二)不得具有欺骗性运用特性。不得经过面板按键等方法对秤进行与计量功能相关的参数调整,不得增加做弊程序。

  (三)用于交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在运用前须经法定计量检定组织强制检定,并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运用。

  四、集贸商场(含农贸商场、商超卖场)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准则,实在施行场内计量活动日常监管主体职责。

  (一)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摆放方位应当便利夺目,放置处加贴显着标志,便于顾客运用,并清晰专人办理,保证公平秤处于正常运用状况。

  (二)应对场内交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施行进场先行承认,一致挂号存案。

  (三)装备计量专(兼)职办理人员,发布消费维权电话,树立日常巡查准则,定时或不定时运用规范砝码对经营户运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查,并做好记载,谨防计量做弊行为。

  五、顾客购物时留意事项:

  (一)在购买产品时,可先检查商户所运用的电子计价秤是否张贴了处于有用期内的计量检定合格标志,检查电子计价秤是否放置平稳,留意称重前的分量显现值应为零。

  (二)当顾客对结算数据存在争议时,可及时到公平秤进行复核。

  (三)顾客若发现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依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告发。

  商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计量监管和法律,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告发。关于施行计量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将依法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活跃供给问题头绪。

  聊城市商场监督办理局

  2024年9月6日

  来历:“聊城商场监管”微信大众号

修改:李明 校正:苏永乐 审阅: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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